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07-08 09: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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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201669

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7号)精神,加快沙县计量工作发展步伐,提升计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进沙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研究,现就加强计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全县计量工作要围绕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计量应用科学研究,通过强化计量检测平台、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法制监管体系和诚实守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作用,全面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沙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手段和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㈠计量技术保障更加有力。全县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稳步提高,以沙县质量计量检测所为基础,立足沙县产业结构特点,推进基于产业布局的计量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提升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㈡计量科研创新得到增强。县发改、经信、教育等部门要加快研究计量科学技术创新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构建产学研检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沙县质量计量检测所要积极与科研院所、高校和大型骨干企业紧密协作,围绕我县产业结构特点、重点项目的计量检测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切实提升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

㈢计量监管机制更加完善。计量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强制检定管理到位,计量执法有力,计量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到2020年,生产领域重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社区和乡()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引导并培育60家以上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

㈣计量队伍素质得到提升。计量人才队伍总量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计量人才紧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培养一支在国内或全省有影响力的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队伍,计量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到2020年,我县的省级以上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达到1人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机构的检定人员100%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一级注册计量师比例达到20%以上;大型企业及重点用能企业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企事业计量人员业务水平持续提升。充分利用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等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人力资源,壮大计量服务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㈠夯实计量技术基础

1.加强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结合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整合社会计量资源,合理定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机构职能,积极发挥各自作用,分层级、分项目、分阶段提升全县量值传递能力。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要立足本地产业特点,加强县域经济、城镇化建设、中小微企业、基层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及贸易结算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2020年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10项以上,不断提高强检覆盖率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能力。加大计量授权力度,支持专业性强的行业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行业特点突出的量传工作;鼓励企业结合实际需要建立计量标准,依法对其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积极推进大中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推动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计量基础,提升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增效、提升质量、创建品牌。

2.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加强对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的监管,督促重点耗能企业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二、三级能源计量器具;做好全县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分析工作,实现对全县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大型公共机构等的能耗数据采集和监测。切实加强能耗数据的分析、应用,为我县和企事业单位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奖惩措施以及碳排放管理机制建立提供依据,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企业开展能源审查、能效检测、合同能源管理以及第三方能源审核等节能技术服务,充分发挥计量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技术保障作用。

3.壮大计量技术机构实力。加强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基础建设和设备投入,到2020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基本满足行政监管的需要,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全部通过实验室认可,认可校准项目达到30项以上,基本覆盖当地产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壮大我县计量技术机构实力。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和校准机构开展量值比对,规范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工作,促进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提高。

4.促进计量技术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加强计量技术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取长补短,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计量技术和管理理念,重点加强计量技术交流与合作,选派技术骨干、计量监管人员参与国家、省重大计量课题和计量防作弊技术研究。

㈡增强计量科研创新驱动能力

围绕全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减排需求,积极开展计量技术研究。鼓励支持计量技术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加强计量技术研发,推动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在线动态测量、多参数综合类仪器的计量校准,以及非标准、非常规仪器设备的量传溯源技术的研究,提升专业计量测试水平。

㈢提高计量监管水平

1.完善计量监督管理措施。发挥计量在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督、部门联动、行业管理、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的计量监管机制。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节能减排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检查力度,推行重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结果公示制度,针对检定合格率偏低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强化对重点计量器具产品和定量包装商品量的监督抽查,保持产(商)品抽检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对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检查。

2.建立诚信计量长效机制。在服务业推进诚信计量建设,树立诚信计量理念,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按照依法检定规范的要求,加强计量技术(校准)机构公信力建设,确保计量检测(校准)数据公正、准确,加强行业自律,严禁违规收费,优化计量服务环境。将诚信计量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完善对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强对重点行业计量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严厉查处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严厉查处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以及不按规定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的行为;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资质的检验机构非法开展检验等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及省、市的实施意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与县发改、经信、教育、财政、人社、商务、物价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狠抓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㈡突出政策支持。要加大计量工作经费的投入,重点支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以及民生计量监管所需经费。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衡器免费检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商品过渡包装计量监管等所需的经费纳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逐年增加免费检定项目,减轻企业负担。

㈢优化队伍建设。加大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紧缺急需的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列入本县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享受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技术骨干参加国际、国内计量技术交流以及知名计量技术机构的重要项目研究,开拓视野、提升能力,加快计量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企事业计量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企事业计量人员整体素质。

㈣扩大计量宣传。加强对计量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通过“5·20世界计量日科技活动周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采取计量走进社区(学校)、开放计量实验室等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计量宣传活动,对社会公众普及计量知识,宣传计量文化,提高全民科学计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㈤严格评估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定期开展检查,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对意见落实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改进。2017年底,县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本意见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需要调整的内容提出具体方案,报送县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县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最终实施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

 

 

 

沙县人民政府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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