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市沙县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三明市沙县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沙民〔2025〕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明市沙县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要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并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合理安排近远期实施项目,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在《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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