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众颖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11-23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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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高端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节能北路8号26栋

福建众颖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市思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选址于沙县区凤岗街道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节能北路8号26栋,以租代购中节能海西(三明)绿建科技有限公司1幢厂房3000平方米、一幢3层研发办公楼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00m2,建设福建众颖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设置一条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建成后年产汽车零部件4500吨。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拟建1座10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县金古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制芯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熔铸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振芯、抛光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除雾器”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防护距离为10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铝渣、废坩埚、废砂、除尘灰、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由环运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坩埚、废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废活性炭、铝渣、喷淋塔底泥。废液压油、喷淋塔底泥以及废活性炭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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