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闽安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沙县闽安锻压装备制造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4-19 16:19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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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沙县闽安锻压装备制造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焦坑岭路6号 

福建省闽安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柏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约21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719.03平方米,年产500台数控折弯机、500台数控剪板机。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金沙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漆雾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丸在密闭的喷粉内进行,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防护距离为10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废边角料、废钢丸、喷丸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回收再利用;废稀释剂桶、固化剂桶、油漆桶、废漆雾棉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桶、废切屑液、含油金属屑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油漆库房、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地面应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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