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3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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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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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光新型冷轧带肋钢筋生产线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节能南路198号 |
福建省明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拟投资501万元建设明光新型冷轧带肋钢筋生产线项目,建设1条冷轧带肋钢筋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4万吨冷轧带肋钢筋的生产能力。 |
㈠废水:设备冷却废水经循环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沙县金古北区污水处理厂。 ㈡废气:各设备位于密闭车间内,除锈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一般固废为废除尘灰、地面清扫灰、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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