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6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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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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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明市圣龙食品有限公司预制菜智能化生产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明东路151号 |
三明市圣龙食品有限公司 |
中新绿能(厦门)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新增总投资3500万元,主要从事梅菜扣肉及半固态调料瓶生产,建成后预计年产梅菜扣肉1310t、半固体调料瓶403t。 |
㈠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食堂废水、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㈡废气:油炸、炒制等工序产生的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除雾+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入1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项目天然气蒸汽发生器设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负压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入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入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站外100米的范围,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废酸菜头交由有厨余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净化器收集废油、污泥统一收集定期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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