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10-15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5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明市沙县区豆之源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生产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柱源村293号 

三明市沙县区豆之源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新增泡豆系统2套,压榨成型机(豆腐成型机)1台,将产品产能由年产豆制品1000吨提升至1700吨。 

㈠废水: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输送至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沙县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沙县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㈡废气: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2台蒸汽发生器烟气经22米排气筒排放;4台油炸机燃烧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汇成一根经22米排气筒排放;4台油炸机油炸过程中加盖密闭,油炸油烟分别经管道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化器处理后通过19米排气筒引至车间屋顶排放。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污泥统一收集后供给农户做农肥;豆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做复合肥;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合格品、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脂统一收集后由专门油脂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