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10-29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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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9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豆发豆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柱源村293号6#厂房 

豆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1条年产豆制品2000吨生产线。 

㈠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沙县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沙县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㈡废气: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自动油炸生产线全密闭,自动油炸线油烟废气通过1台静电油烟处理器+1根高15m宽0.5m的排气筒排放;油炸锅油烟废气经集气罩+1台静电油烟处理器+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油炸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烟气经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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