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7月21日入河排污口拟批公示

日期:2021-07-21 16:43 来源:沙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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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1721日受理了沙县鹏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200 吨水洗羽绒(毛片)生产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拟依法办理。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在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721日-20217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22794 12369   0598-5698529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股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入河排污口地点

入河方式

入河名称

入河口位置

主要污染物

排放标准

公众参与

沙县鹏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沙县虬江街道洋坊村文结坑

  暗管

豆士溪

E 117°4845.11

N 26°226.64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2008) 2 标准。

沙县生态环境局于2021714日至721月 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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