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9日入河排污口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8月29日我局共受理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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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全文见附件)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受理时间 |
1 |
沙县宇丰鳗鱼有限公司鳗鱼养殖的入河排污口设置 |
沙县高桥镇高桥村池前坋 |
沙县宇丰鳗鱼有限公司 |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29日 |
注: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上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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