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日期:2022-08-13 09:47 来源:沙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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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秘股(办公室)(电话:5822195)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印鉴、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计算机网络信息及机关财务、采购、资产管理等后勤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局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财政工作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县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组织和督办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编写财政年鉴及财政信息;负责机关公文的审核;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的应诉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参与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抓好本行业领域及所辖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监督股(电话:5841929) 

  负责拟订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局内设机构、局属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的情况。 

  (三)预算股(电话:5841089)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研究拟订县与乡财政体制;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项,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研究提出县直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承担县级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县直部门结余资金管理有关统筹协调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工作,执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分析全县税源状况及其变化,组织县级财政收入,协调财税库关系;承办县本级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审核工作,参与减免税政策的申报和审核;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组织全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申报,督促检查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规范使用;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监测和统计分析,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评估和监测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县本级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负责监管政府或有债务;指导乡(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税政工作,参与税制改革的研究,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监督检查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协调县审计局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市审计局对县本级财政决算审计的有关工作;研究预算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发布预算管理政策信息,指导县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审系统和预算指标管理系统。 

  (四)绩效股(电话:5841089) 

  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制定与绩效管理有关的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等相关的制度、办法;承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股室对绩效目标实施事中跟踪监控和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反馈并提出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和指导县直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和再评价,反馈并提出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股室及县级预算部门研究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的指标与标准体系;组织并监督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关的信息系统。 

  (五)国库股(挂综合股牌子)(电话:5841979) 

  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及统计分析预测;汇总并编制全县及县本级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反映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县直单位、乡镇(街道)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账户并做好财政专户账务核算、资金划拨。负责审核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执行国库支付计划。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实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集中缴入财政金库或专户,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网络化管理改革工作;执行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参与研究提出工资、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方案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提出住房改革政策,监督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及住房公积金使用;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等工作。 

   (六)行政事业股(电话:5823867)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审核和批复分管的行政、政法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 

  承担教育、文旅、宣传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研究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 

  (七)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挂沙县人民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电话:5841519) 

  研究提出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受理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审批政府采购方式。执行省定的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核专控商品;负责组织查处控购方面的违规事项。承担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电话:5822023) 

  承担发改、交通、自然资源、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决算和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执行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政府非税收支管理政策。 

  (九)农业股(电话:5822545) 

  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财政支农资金;参与编制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监督农口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资金、贷款贴息、保险试点资金,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办理亚行贷款转贷和按计划还本付息付费的有关事项;研究提出农口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 

   (十)社会保障股(电话:5822000)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残联、市场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管理企业离休干部“两费”;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福利彩票收入使用的监管;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企业股(电话:5830912)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牵头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外工信科技、商务、外侨、贸促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监督预算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地方银行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绩效考核评价;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参与利用外债项目的借、用、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利用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借、用、还管理工作。 

  (十二)会计股(电话:5841929) 

  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制度;管理全县会计人员从业信息采集,审查会计从业人员初、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负责编报全县行政事业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对本县会计代理记账的资格进行审批;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政策的宣传、指导工作;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对忠于职守的会计人员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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