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日期:2021-08-11 09:39 来源:沙县区工信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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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党委办)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督办、保密保卫、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局门户网站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创建平安建设工作,并指导直属有关单位做好创建平安建设工作。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公务接待的安排。负责直属单位干部、劳工统计和干部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财产管理等后勤工作。组织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负责机关绩效评估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评模和拔尖人才选拔的审核申报、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工程技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及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和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 

  负责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全局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承担本局行政复议的应诉、诉讼工作;抓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区”的有关工作,参与全区劳动仲裁和有关信访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治理企业“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委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工业运行股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具体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负责全区工业经济总量平衡。具体组织实施全区重要工业品、重要原材料、支农产品等资源配置调控方案。牵头协调煤、电、油(不含成品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推动企业加强营销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牵头负责和汇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有关统计信息工作。 

  承担区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督查、协调工作;建立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和应急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投资技术和信息化股 

  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项目投资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投资方向。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和协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具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组织和推动全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行业质量和品牌提升等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规划。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 

  (四)企业管理股 

  负责具体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具体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工业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产融合作。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组织开展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与核算,编制全局财务预决算。 

  (五)节能和能源股(电力执法办)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开展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初审。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具体承担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含水电行业)等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具体监测相关能源发展情况并发布信息。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提出电力价格政策建议。具体负责全区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承担全区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 

  (六)科技推进股 

  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相关工作。负责推荐市级及以上各类计划(专项、资金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及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转报及有关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牵头协调、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负责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科技成果推广、登记工作,指导和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推介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牵头组织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推动全区科普工作发展。 

  根据区政府分工,负责本部门承担的招商引资工作。 

  (七)行业管理股 

  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民爆器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业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指导、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政银企合作。承担轻工、纺织、家电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 

  (八)经济协调股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物资供应站规范化建设和支前快速食品供应网络建设。承担工信局机关军民共建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帮助支持驻沙部队做好生产、生活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区地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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