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日期:2021-08-12 16:52 来源:沙县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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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绩效管理、效能建设等工作;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财务股(挂人事股牌子) 

  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规划和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统计和信息分析工作;拟订并实施乙类大型医用装备规划及配置管理办法;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机关财务核算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和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确认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医德医风和年度考核工作;协助区组织、宣传和人社部门完成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考察、培养和干部考核工作;协助完成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手续办理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综合监督股(挂沙县区卫生应急办公室、沙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具体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促进政策、规划;负责控制吸烟和卫生科学宣传普及工作;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工作,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助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订、延续、变更备案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 

  负责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负责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指导、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承担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贯彻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开展省级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等活动;组织实施城乡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实施农村改厕规划;指导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及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具体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创建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医政股(挂体制改革股、中医药与科技教育股牌子) 

  负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以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承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具体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监督药品、大型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采购与管理;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参与拟订所监管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具体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新机制改革,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配合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议及实施方案;承办区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具体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指导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制度;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成人医学教育的学历。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成人医学教育的学历、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和医学院校医学专业设置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协助做好保健对象的服务工作,负责我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股(挂老龄健康股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基本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具体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妇幼卫生和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公布母婴保健、生育技术服务信息,规范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康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政策法规和宣传股(党委办)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具体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相关事项的审批、审核和核准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办理、审核有关生育的证明和手续;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法工作。具体承担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计生来访群众的接待、办理工作。 

  负责具体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撰工作;具体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做好精神文明、综治平安工作。 

  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委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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