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日期:2021-08-12 16:54 来源:沙县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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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是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和区委、区政府老龄工作部署,协调落实区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订、延续变更的备案。 

  6、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区控烟履约工作。 

  7、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8、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依法履行职责,牵头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会同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0、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1、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14、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15、承担区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区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区)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7、承担区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必须”的规定,抓好本行业领域及所辖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19、有关职能转变和职责分工按“三定”方案执行。 

  2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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