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镇:推行“四共一体”合作经营 释放绿色发展新动能
12月9日,青州镇洽湖村与沙县国有林场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了“四共一体”合作山场的合同,同时发行了林票。


本次洽湖村与沙县国有林场总计合作森林资源面积2638亩(含后续采伐迹地2247亩),发行林票经营面积391亩,其中2019年采伐迹地243亩,现有林148亩,总计发行林票110.7173万元。通过推行“四共一体”经营模式,洽湖村有效破解了村集体在森林经营中的资金、技术和管理问题,促进村财增收,林农致富。


青州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林改工作有关要求,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四共一体”经营模式,实现林业专业化经营,提高林地利用率;加快各试点村林票发行进度,促进森林资源资本化、股权化、证券化,提升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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