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生态综合执法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我县把生态综合执法作为综合治水工作的突破口,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局主要力量,相对集中行使七个方面73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1-9月,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共制止查处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电鱼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74起,其中移交涉嫌刑事案件2起、查处行政案件53起。市民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举报案件从3月份的22件下降到9月份的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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