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少用就是少污染 节水就是保护水资源

日期:2019-11-12 08:55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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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福建省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我县以“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全民动员、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经过一年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我县地处福建省中部偏西北沙溪下游。根据三明市水资源公报,2018年我县用水总量比2017年减少了1773万立方米,通过节水减污,有效地保护了水资源,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节水工作 

  为使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沙县组织成立了“沙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15个部门成员单位。通过领导小组的确立,加强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沙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创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具体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相关措施保障到位,积极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开展。

  根据《沙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单位职责分工,建立由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和技术指导三个工作网络,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落实、政策引导、社会参与、上下联动、共同建设”的良好局面,确保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有效推进。

  强化日常基础管理,提升节水水平 

  为了提升节水水平,沙县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即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节水设施均应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并且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同时还明确了具体实施程序,对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审图单位严把审图关,卫生器具和配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切实加强对节水“三同时”的管理;要求各行业管理单位各司其职,加大对使用淘汰用水器具及节水型器具普及率的检查。

  近年来,沙县水务公司加大管线巡查力度,加强城区公共管网查漏、堵漏工作,结合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对老旧公共管线进行更新改造。2018年,沙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修正值为7.74%。

  沙县还推广节水型器具,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开展节水器具调查工作,使节水意识深入千家万户。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体节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青年志愿者对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进行节水型器具调查,通过节水知识问卷形式,向群众宣传节水常识并免费发放雨伞、环保袋、喷水壶、节水型水龙头等礼品,推动群众更换使用节水型器具的积极性,确保用水设施无“跑、冒、滴、漏”现象。

  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建设 

  沙县通过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高新技术产业园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以及调查摸底,在全县范围内选定了27家符合条件、有代表性、有积极性的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小区作为沙县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工作的创建载体。

  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沙县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以奖代补”的激励方案,“以奖代补”的奖金倾向于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机构。各创建单位(企业)通过建立节水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确定节水目标、改造硬件设施、实施水平衡调试等方面系统地完善了各项节水措施。

  为了鼓励各单位(企业)积极参与节水型单位(企业)创建工作,沙县授予了县机关事务中心等27家单位(企业)为2018年沙县节水型先进单位(企业)。并下发“以奖代补”资金128.9万元。通过开展节水型载体达标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企业)在“节水减排”“节水增效”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沙县重视农业灌溉用水问题,2011年沙县夏高灌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高标项目通过省级验收,项目完成总面积5.72万亩;2016年省水利厅发布《关于沙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实施范围为高桥镇、夏茂镇、凤岗街道等3个乡镇(街道办)下辖的45个行政村,完成喷灌和微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0.101万亩;2017年沙县印发了《沙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沙价〔2017〕16号),选取了虬江片南溪灌区1.062万亩农田作为改革试点区域;2018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62万亩。

  2018年三明市水利局发布《关于福建省沙县农田节水灌溉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明水水〔2018〕302号),项目范围为沙县的湖源乡、郑湖乡和高砂镇等3个乡镇的15个行政村,完成项目面积0.5704万亩。

  节水喷灌技术

  为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序开展。2017年,沙县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沙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沙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沙县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区农业水价标准的通知》。

  同时,沙县还印发了《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南溪灌区农业水价征收标准要求核准的请示》《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水权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选取了虬江街道南溪灌区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立农业水权分配制度,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积极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管理。计划实施农业水价改革面积10620亩。

  2015年,沙县物价局出台《关于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进一步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保障供水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提升城区供水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按照通知要求,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水价分为三级。第一级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0吨及以下,水价为1.4元/吨;第二级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1-50吨(含),水价为1.9元/吨;第三级为每户每月用水量50吨以上,水价为2.3元/吨。

  沙县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标准要求征收水资源费。2017年,共征收水资源费247万元。

  通过宣传推动社会对节水工作的关注 

  沙县水利局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资源,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或户外广告上投放相关节水公益视频、广告,吸引社会居民对节水工作的关注。同时,通过志愿者在广场进行的节水技术咨询、节水有奖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节水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民众的节水意识,让节水管理人人有责、节水人人受益的观念深入人心。

  志愿者向对公共普节水常识

  同时,沙县还通过开展节水进校园、入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公众节水意识调查工作,最终回收群众填写“沙县公众节水意识调查问卷”有效调查问卷共计1000多份。经过进一步的数据统计分析,节水意识调查报告数据显示,100%的群众认为节水是有必要的,90%的群众会将淘米、洗菜等废水收集再利用。(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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