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放活采伐政策 着力实现“减证便民”

日期:2024-03-14 08:07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 | | |

  近年来,沙县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放活采伐政策,不断创新森林采伐管理机制、简化管理环节、改变管理方式,持续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春回大地,万物清明。眼下正是苗木栽种的好时节,走进富口镇白溪口村林区可以看到,一片新种植的杉木幼苗长势良好,焕发着勃勃生机。林农黄辉介绍,此前,这里刚刚砍伐了一批杉木,腾出来的空地,正好用于幼苗补种。

  正是得益于持续放活的采伐政策,大大激发了黄辉的造林积极性。黄辉说,采伐自家的林木一般都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在过去,办证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不仅审批时间长,而且手续相当繁琐,一句话,就是费时、费力还费钱。

  沙县区富口镇白溪口村林农黄辉说道:“以前,如果要办28(立方)米的采伐证,我们需要将林权证提交到第三方去做(伐区调查设计),这个在时间(上)需要我们等待一个星期,甚至有的时候一个月都办不下来。不仅如此,我们每(立方)米设计费还要交10元钱,28(立方)米我们需要交280元。

  这个困扰黄辉的问题到了2021年有了质的改善。为进一步放宽林木采伐限制,为林农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林木采伐审批服务,从这一年起,沙县开始推行采伐蓄积量30立方米以下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30立方米以下的小额采伐实行报备制即可,林农只需要提交林木产权证书和一份《小额采伐告知承诺书》作为书面材料,即可办理采伐许可证。此外,沙县区还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窗口延伸至基层林业站,实现“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基本实现“就近申请不花钱,少跑快办当日结”。

  沙县区富口镇白溪口村林农黄辉说:我们只需要将林权证提交到林业站,林业站最快当天就可以帮我们办理出来,相比以前来说,我们得到了大大的方便跟实惠。

  手续少了,林农乐了。近年来,沙县区做好采伐“按面积”审批,在全区开展人工商品林皆伐与抚育间伐按面积批准林木采伐试点,采伐限额消耗数量按森林资源建档小班蓄积计算;创新采伐“自主定”模式,在凤岗街道、高桥镇开展人工商品林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的改革试点,进一步实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截至目前,沙县区共办理相关采伐许可证345份,审批采伐蓄积量7.07万立方米

  三明市沙县区森林资源站站长罗奋容表示:“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林农采伐自主权,在全区范围内取消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限制,并将人工商品林按面积批准采伐改革试点范围从皆伐和抚育间伐扩大到主伐择伐、其他采伐等类型;同时,在全区全面推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真正把森林处置权落实到林农,实现减证便民。”(编辑:卢晓雯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