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通告

日期:2023-07-05 17:33 来源:沙县区夏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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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人员,具体招聘情况在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wzq/xzwz/xmzrmzf/zfxxgkzl/zfxxgkz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2023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基层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在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 33 周岁(即在 1990年 1月1 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届、2021届离校未就业(以2023年7月以来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㈡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二楼人事管理员办公室。 

  ㈢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于报名结束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到现场报名,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由夏茂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时间2023年7月12日18:00。 

  3.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㈣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评分为2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 

  ㈠量化考核评分 

  应聘人员按照《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提供相关材料。(附件2)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⑵获得荣誉证书;⑶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⑷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加分情况,如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需相关部门盖章证明加分情况。 

  ㈡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从量化考核分数的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面试的时间、地点由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弃权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一天完成。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㈢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量化考核分数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量化考核、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量化考核分数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㈠考核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在1日内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㈡公示、聘用和待遇 

  1.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依法签订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计划协议书期限为两年。 

  3.薪酬标准:岗位薪酬标准为3000元/月(含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㈠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综合考虑量化考核、面试等情况,决定递补人员。 

  ㈡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98-5504017(夏茂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附件:1.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2.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附件1: 

  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生源地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报到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   籍 

¨农业 ¨非农业 

健康状况 

 

家庭地址 

 

人员类别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城乡低保家庭  ¨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计划报名 

服务单位 

 

是否愿意 

服从调剂 

 

个人简历(进入高校后)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 

  考 生 姓 名 : 

序 号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需  提  供  的  材  料 

得 分 

1 

政治面貌 

(2分) 

中共正式党员,加2分; 

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中共预备党员,加1分; 

2 

现户籍所在地(3分) 

户籍在沙县辖区内的,加3分;户籍在三明市辖区内的,加2分;其他地区,加1分; 

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 

学历层次 

(3分) 

研究生学历,加3分; 

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或就业推荐表。取最高项,不累加。 

 

本科学历,加2分; 

大专学历,加1分; 

 

4 

特殊人群 

(5分) 

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加1分;城乡低保家庭加1分;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加1分;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加1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分。 

可累加,由区扶贫部门或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5 

应届高校 

毕业生 

(2分) 

指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届、2021届离校未就业(以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提供学校毕业证 

 

6 

工作经历(2分) 

有基层服务相关工作经历加2分。 

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 

社会工作 

获得荣誉 

(3分) 

获得市级表彰得3分;获得县级表彰得2分;获得乡镇、街道或县部门表彰得1分。 

提供相关证书,取最高项,不累加。 

 
 

总分20分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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