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5-09-29 来源:沙县区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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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沙政〔2017〕42号)及《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沙人社〔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职位要求,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三、招聘职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公共卫生保洁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要求:在沙县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沙县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沙县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劳动力。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满为止。2.报名方式:有就业意向的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到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民生事务办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信息者,取消参聘资格。 

  2.聘用及薪酬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薪酬标准:每月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 

  联系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民生事务办,联系电话:0598-555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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