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日期:2024-02-05 20:02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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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5日下午,区政府区长陈晓翔在区政府办公大楼三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事项。

  会议指出,第三产业是衡量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是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会议要求,为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适用对象应为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企业入统奖励由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申报,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审核认定,由区财政局兑现。与我区其他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属于同类型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只享受一次;与上级优惠政策属于同类型的,区级不再重复奖励,若上级奖励低于区级奖励的,由区财政给予补足;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或及时修订。对“入规入统”的企业,在企业经营中,当年度相应的企业营业增加额的奖补资金由企业所属主管部门负责把关申报,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审核认定,由区财政局兑现。在我区三年内已享受纳统入库奖励政策的企业,因更名、退库等原因更新入库的,不再重复享受奖励政策。享受本意见扶持资金的企业,如采取弄虚作假等不诚信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扶持资格或者追回已兑现奖励,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依法依规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据联合惩戒有关规定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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