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沙县小吃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3-02-07 16:35 来源:沙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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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股室,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沙县小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沙县小吃品牌美誉度,助力节后小吃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我区实际及当前小吃食品生产行业现状,决定开展以水饺、小笼包、辣椒酱、花生酱等沙县小吃重点品种为对象的专项检查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小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源头治理、全程控制的要求,深入开展小吃食品生产风险和隐患排查,梳理小吃食品生产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通过专项检查,有效解决小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涉及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企业生产秩序,提高小吃食品生产安全水平,提升沙县小吃食品质量。 

  二、专项检查行动时间 

  2023年2月至3月 

  三、具体内容 

  ㈠检查对象:辖区内水饺、小笼包等速冻食品生产企业32家,辣椒酱、花生酱等调味品生产企业22家,合计54家,为本次小吃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主要检查对象。 

  ㈡检查人员:分五个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成员由股所长、业务骨干等具有执法资格的干部组成,实行包干到组,落实各方责任(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㈢检查主要内容:严格依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2)开展检查。(1)原辅料采购验证情况。重点查看企业采购的原料是否为正规渠道购进,是否索要相关证明材料;所购进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均为国家允许使用的产品;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抽取2~3种原辅料或添加剂,核对产品配料表,并与一品一码台账记录信息核对是否一致。(2)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重点查看企业执行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执行企业标准的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储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是否能够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是否存在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其他产品;是否擅自改变车间生产条件。(3)产品出厂检验情况。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出厂检验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保持一致;实施自行检验的是否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是否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是否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是否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实施委托检验的是否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4)储存与运输情况。重点查看企业的原料及成品库房是否能够达到储存条件要求;需要冷链储存和运输的,是否安装温控设备,温度显示仪器是否经过计量检定,是否能够真实反映库房内真实温度。是否能够保证冷链储存和运输。(5)产品标识情况。重点查看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详细标注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净含量、配料表等产品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虚假标注行为。(6)产品销售记录情况。重点查看企业是否详细记录所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是否能够达到追根溯源。 

  ㈢检查处置:如实、准确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3),需要整改的逐项与生产企业负责人说明并做具体整改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报局领导立案审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各检查组将检查记录表及企业整改材料规整上报食品安全监管股,形成闭环。 

  附件: 

  1.沙县小吃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分组表 

  2.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 

  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 

    

    

  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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