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凤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4-11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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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沙政〔2025〕2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理位置及地质灾害现状分布 

  ㈠地理位置 

  凤岗街道位于沙县中部、沙溪下游,东接高砂镇,北邻富口镇,南面与虬江街道办事处隔江相望,西面与三明市三元区接壤。全境土地总面积232.4平方公里,辖20个村、12个居委会,总人口6.3万人。地势从东南、西北向沙溪河谷倾斜。境内以低山、丘陵为主,主要地貌为:中低山、低山、丘陵,地形地貌变化较大。由于特定地理条件和受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地域雨量充沛,年内雨量集中在4-6月份,约占全年60%,其中5-6月份雨量最多,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5月下旬前期、6月中旬前期,将出现较明显的汛情,易诱发地质灾害。 

  ㈡地质灾害分布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前期调查,目前凤岗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个建制村,3个隐患点(其中根坑村2个,村头村1个,受威胁29户、141人,威胁房屋财产近119万元)。高陡边坡点有4个建制村,18个点(其中根坑村12个,村头村4个,三姑村1个,西霞村1个,受威胁76户,386人)。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除此之外,村民削坡建房形成高陡边坡以及公路沿线边坡,在强降水过程中也易诱发地质灾害,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 

  二、本年度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城 

  ㈠重点防范期 

  据以往调查资料统计分析,工作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与降雨量的多少有密切联系,绝大多数地质灾害都集中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当降雨量达50mm以上就容易诱发地质灾害,超过190mm就会发生大范围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日—10月15日,其中5月下旬前期、6月中旬前期,以及台风(或热带风暴天气)将出现强度降雨和范围降雨,且时空分布不均,局部流域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应加强巡查、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㈡地质灾害防范区域 

  根据沙县区2025年降雨趋势预测,本年度雨量略多,结合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接近于正常,境内高山区大部分村民多数为切坡依山建房,屋后多产生高陡人工边坡,上部土体或强风化岩厚度大,而人工边坡(特别为农村老房)大都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合规范,由于受气候影响,房后边坡上部土体及土体下部强风化岩在长时间雨水浸湿下容易产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加强巡查,做好防范,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以重点防范,同时也应对已撤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学校、矿山等以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加强巡查,做好防范。对沟谷、沟口及低畦地带容易产生泥石流地区,应引起足够重视。 

  三、地质灾害防灾措施 

  ㈠加强领导,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 

  2025年凤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樟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万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乐景禄(凤岗自然资源所所长) 

  卓泽鸿(街道应急办负责人) 

  张皓凝(街道党政办主任)             

  汤素华 ( 街道水利组主任) 

  罗  宏(街道农业农村组主任) 

  曾牧群(街道经济发展组主任) 

  朱宗杰(街道财政岗主任) 

  林青霞(街道民政岗负责人) 

  以及各村(居)委会挂包干部和村(居)委会主任等。 

  ㈡落实防灾监测责任 

  1.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在3月底完成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点“警示牌”的设立,以及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 

  2.开展汛前工作检查。主要检查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3.落实防灾监测、预防责任人。各村(居)主任是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负责人,各村土地协管员是监测责任人,受地质灾害威胁点范围内的村民是监测员。 

  4.加强巡查监测、做好防范。各村(居)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负责人应在村(居)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本辖区灾害点隐患点,以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在强降雨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巡查、监测工作,对于已设立“地质灾害危险点”警示牌的灾点,继续维持原有的监测方案,同时对存在较大裂缝的灾点要进行位移监测,记录滑体的水平与垂直变化,雨季一天观察一次,非雨季一周一次,做好监测记录,分析监测资料,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对于一般危险性的灾害点,要做好暴雨期间观察,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好抢险、救灾防灾工作,降低灾害损失程度。 

  ㈢完善预案,健全防灾体系 

  各村(居)委会应制定以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防灾预案,健全群防群测体系,发现险情及时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 

  ㈣应急预案 

  1.凤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设应急分队。应急指挥部由高玉明同志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凤岗自然资源所、街道武装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有关负责人组成。应急分队由各村(居)基干民兵组成。 

  2.当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各村(居)级地质灾害监测员应及时将情况向各村(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紧急时也可以直接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好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3.各村(居)应根据下发的防灾明白卡操作,发布预警信号,安排险区人员和财产的转移路线以及险区人员安置等工作。 

  4.当地质灾害发生时,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进行抢险工作。 

  ㈤职责分工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街道办事处和区自然资源局的统一部署,搞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在汛期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汛期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并向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通报;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抢救机构的联络和协调。发生地质灾害时,应及时指挥抢救并向上级报告。 

      2.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抢险救灾;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承担防治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各地质灾害点的村(居)委会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报警工作,村(居)主任是监测负责人。 

      4.各地质灾害点范围内的村(居)民是地质灾害义务观测员,如有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应及时报告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然后逐级上报。如遇重大险情,可直接向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上报。联系电话:5823519。当地灾发生时,应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如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时,应服从统一安排。 

      5.当地质灾害发生时,街道工作人员和村(居)干部、党员、民兵即为应急队伍。具体负责维护本辖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做好抢险救灾、伤员临时安排,财产转移和看护,协助清理受灾现场等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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