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查及灾害速报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会,区属驻乡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南霞乡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三项制度:
一、建立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一)乡、村两级实行汛期值班制度。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相关领导带班,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指示、指令和各地灾情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传达告示处理意见,反馈处理结果。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缺席。若有紧急情况时,确需调班的,必须有人接岗,做到时时有人值班,班班有人在岗。
二、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一)在汛期期间,实行动态巡查。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所包村地质灾害巡查的负责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的村级协管员为该地质灾害点的巡查负责人(详见附表),在险情易发期间对辖区内的“地灾危险点”进行定期巡查。
(二)巡查人员职责:地灾点的巡查人员在险情易发期间,特别是在汛期要每天巡查一次,必须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防范措施。
(三)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汛期险情易发期间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重点巡查,在暴雨或台风来临之前,要加大督查力度,如遇险情应及时通知受威胁群众撤离。
(四)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委会在汛期开始前5日,要将巡查人员安排情况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沙县区南霞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5833675),速报联系办法: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5823519;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718007、5833675。
(五)乡和自然资源所在地质灾害汛期间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轮流值班。值班电话:5718007、5833675。
三、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实行地质灾害报告责任人制度。南霞乡各地质灾害点所在地村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报告,同时应根据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防灾避险明白卡操作。
(二)当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超级速报,应立即同时提出对策和措施,并记录在案,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号、公布避险转移路线。
附:2025年度南霞乡地质灾害巡查一览表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