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门FG01-DM-68、69、70地块)

日期:2023-04-07 08:46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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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挂牌出让三明市沙县区东门FG01-DM-68地块、东门FG01-DM-69地块、东门FG01-DM-7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方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挂牌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4月7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5月5日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3年4月27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5月8日17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出让底价(保留价)。 

  2、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期限: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涉及产权的分割、登记和转让事项及其他建设要求等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区人民政府文件(沙政地〔2023〕33号、沙政地〔2023〕34号、沙政地〔2023〕35号)、《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 

  4、有关事项请向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咨询,电话:0598-5825427。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7日

    

 

  附表: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

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出让年限 

容积率

绿地率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1

G2023-07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

2177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1.1

65%

5%

188

940

2

2

2

G2023-08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

204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出让年限50年。

1.0

95%

/

42

210

1

1

3

G2023-09

三明市沙县区东门

6113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1.1

65%

5%

533

2665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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