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函

日期:2019-06-05 11:01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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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C

 

沙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函

 

邓非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取消城区范围内逝者一定要头一天移灵大罗山火葬场过一夜的硬性规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我县2001年9月18日实行全境火化以来,严格执行《福建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沙县人民政府殡葬管理通告》,坚决执行城区48小时移灵到殡仪馆治丧的“限时移灵定点治丧”的规定;“定点治丧”是为了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倡导节俭办丧、文明祭祀、厚养薄葬的新风,构建文明、安全、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维护城区广大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程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在实际的工作中,只要不扰民的情况下,一般不强制移灵。为了防止带灵游街,提前一天移灵。随城市文明的发展,最终还是要实行定点治丧。现在取消该政策,不文明治丧随时可能反弹。

 

领导署名:黄明极

联系人:吴盛松

电话号码:13859104396

 

 

沙县民政局

2019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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