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函

日期:2019-06-05 11:06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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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

 

 

沙县民政局关于答复政协第十届次会议第72提案的函

 

陆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相继出台了《沙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沙县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和《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享受省上出台的相关补助政策。

二、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2017年以来,我县13养老机构、部分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院分别与县乡医疗机构签订了医养合作协议书,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畅通转诊、急救绿色通道。对入住乡镇敬老院的三无人员每人每年补助5800元;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住养老机构的,纳入救助范围,每人每年救助6000—12000社会老人入住享受床位运营补助2000元。

三、省民政厅每年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护理能力。

四、2018年至2019年投入1500万元对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更新了养老服务设施,按适老化标准进行改造,按人性化要求进行布置;改善周围环境,新建休息凉亭长廊等,全面绿化美化花化,更加舒适宜居;植入乐龄学堂,每周开展学习和文娱活动;植入“老乐汇”游戏项目,丰富老人的日常生活。开通了老人与子女视频聊天室,增强亲情沟通。

 

领导署名:黄明极

联 系 人:黄裕椿

电话号码:5841569

 

 

 

 

                           沙县民政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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