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1号代表建议的函答复区

日期:2023-04-09 17:01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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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福代表: 

  你提出的开展关于加强我区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夜间噪声扰民问题一直是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反映强烈、投诉不断。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提升百姓生活品质,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21〕14号)、《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环监〔2021〕24 号)和区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沙县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制定了《沙县区2021年“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自2021年5月以来,在全区集中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将重复投诉、敏感件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开展联合攻坚,有效解决了一批噪声扰民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我区共检查企业1617家次,其中,检查KTV、酒吧等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1048家次,商业活动场所20家次,广场舞等公共场所52处,工业企业78家次,建筑工地405家次。收到噪声处理投诉件671件(其中社会噪音399件,施工噪音272件),已办结663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成立“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行动坚持“源头管控、分类施策、综合治理、严格执法”原则,整治范围为城区夜间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12345便民服务中心)负责12345平台中建筑施工、商业活动、文化娱乐场所、居民生活、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领域噪声扰民诉求件的受理、分流转办、数据汇总。 

  (二)注重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为了保证行动顺利开展,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社会监督。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宣传发放宣传单200多份。行动开展以来,组织召开了“静夜守护”专项行动布署会议、“静夜守护”城市噪声污染整治攻坚阶段工作会议,督促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高考期间,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出动环保执法人员41人次,收到环境噪声投诉7件,检查企业、建筑工地、KTV等噪声源15家次,中高考期间基本没有发生噪声污染事件。 

  (三)制定工作制度,抓好落实。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根据省、市、县印发的《深化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沙县“静夜守护”长效工作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月报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巩固“静夜守护”工作成果,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落实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部门联动,搞好协调。联合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旅局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城区夜间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紧盯重点做好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领域夜间噪声管控整治,通过查处曝光一批噪音扰民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威慑。部门之间加强交流,成立微信工作群,针对整治过程中的热点、难点,组织开展多次联合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有效解决。行动以来联合住建局、城管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席检查6次,对群众反映强烈、居民聚集区附近的KTV、酒吧以及广场舞等开展5家次“测管联动”,立案查处首例噪声超标环境违法企业,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沙县区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单位、KTV、酒吧等餐饮文化娱乐场、商业活动场所、广场舞等公共场所已经能够自己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主体责任意识。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整治任务,实现整治目标,且我区各部分明确噪声监管职责分工,形成常态化的协作配合机制。 

    

  领导署名:罗积本 

  联 系 人:林发忠 

  电话号码:0598-5844471

 

 

  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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