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县区委文明办关于答复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3-07-11 09:12 来源:沙县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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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贤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居民小区文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近年来,全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做实做足“文明三明”文章,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推进公民道德教育。举办“虬城公民德行教育公益讲坛”、“全民阅读”、“道德讲坛”等宣传活动,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坚持立德树人,广泛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人们从模范身上汲取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全区共有“中国好人”9人、福建省道德模范3人、“福建好人”11人、三明市道德模范6人、沙县道德模范49人、市级新时代好少年4人、区级新时代好少年40人。统筹推进移风易俗、诚信建设、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饮等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提升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不断形成崇尚道德品行、弘扬道德风尚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宜居生活环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实施基础教育补短板、老旧小区微改造等项目,着力破解市场管理、停车、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违章搭盖等难题,提升城市品质和温度。开展“养犬不随性 和谐文明”行动,广泛宣传实施《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针对饲养禁养犬只、遛犬不拴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引导居民规范养犬,营造文明养犬、邻里和睦的良好氛围。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政府门户网、文明网和融媒体中心电视台、“今日沙县”App、“沙溪之声995”电台,开辟专题栏目和节目,宣传文明规范,曝光城市不文明现象。建好“一站一街”宣传主阵地,利用城区范围内280多个公交站点宣传栏,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让市民出行时接受宣传教育;抓好商业大街公益广告建设,设置800多面固定公益宣传广告位,让市民休闲购物时接受教育,达到了宣传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效果。

  您关于提高我区居民小区文明建设的建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办将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调动全民参与文明创建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监督促进和模范带头作用,支持和推进文明建设工作。

  领导署名:纪  林

  联 系 人:汪慧珍

  电话号码:0598-5824282

 

 

  中共沙县区委文明办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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