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7-06 15:49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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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C类

林小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建议》(第0067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确有提到“国有企事业、军队所属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国企职工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精神,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工作,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鼓励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推动2000年至2010年间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和街区、片区改造。根据以上对老旧小区的界定,具体到我区,纳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为县城驻地的老旧住宅小区。

  三、根据国家和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要求,我区合理确定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建立“区级统筹谋划,街道组织实施,社区参与落实管理”的工作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2020年改造完成李纲中路1-19号片区等4个项目,现已成为新晋“网红打卡点”,受到省、市及人民群众一致好评。目前正在实施2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雨污水管改造2.12万米、路面改造4.69万平方米、电线缆化3400米、加装电梯13座,其他改造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青山纸业等国有企业家属区隶属于沙县区青州镇,由于不在县城驻地范围,按照现行政策,暂未将青山纸业等国有企业家属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暂时不能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但国有工矿生活区改造也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区将密切跟踪国家和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上级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老旧小区改造优先向青山纸业等国有企业家属区延伸。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我区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胡开钱

  联 系 人:罗一晶

  联系电话:0598-5822576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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