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59号代表建议的函
关于“双溪水库环库路调整管护主体”建议的答复
赖钟栗代表:
您在区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双溪水库环库路调整管护主体”的建议收悉,已被区人大列为第2059号建议。现就建议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双溪水库环库路为巡库路,主要用于双溪水库的管护,不是南霞村民出行主要干道,基于双溪水库隶属区水务公司,应由水务公司负责管护。
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支持!
领导署名:胡 敏
联 系 人:邓雨晴
电话号码:0598-5718007
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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