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59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3-06-19 16:46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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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溪水库环库路调整管护主体”建议的答复

赖钟栗代表:

  您在区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双溪水库环库路调整管护主体”的建议收悉,已被区人大列为第2059号建议。现就建议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双溪水库环库路为巡库路,主要用于双溪水库的管护,不是南霞村民出行主要干道,基于双溪水库隶属区水务公司,应由水务公司负责管护。

  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支持!

  领导署名:胡  敏

  联 系 人:邓雨晴

  电话号码:0598-5718007

 

 

  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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