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8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3-06-09 10:17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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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成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粮食安全、加快土地流转》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粮食安全观,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2022年4月,制定了《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沙政〔2022〕33号)文件,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扎实推进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不得违规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禁止将水稻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防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增量,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一、落细落实惠农政策。为调动种粮大户规模化、科技化生产积极性,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区政府根据省、市、区有关惠农政策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奖励补贴、抛荒撂荒耕地种粮补贴、“非粮化”耕地流转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按照沙政〔2022〕33号文件要求,在种植双季稻、再生稻和复垦撂荒、抛荒耕地等补助的基础上,对改造山垄田、深烂田、边坡地种粮和规模流转耕地种粮加大扶持力度,扩大粮食生产补助范围,发放2022年扶粮八条措施区级财政补助资金42.1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户种粮积极性。

  二、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我区外出经营小吃人员众多,加上部分山垄耕地地力条件差,导致农村存在部分闲置耕地,针对耕地闲置情况,区委、区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对农村闲置耕地通过实地调查,掌握耕地利用与撂荒现状,形成了“调查摸底-规划利用-农田建设-土地流转-跟踪服务”的耕地保护与利用工作机制,按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扶持的原则,规范流转闲置耕地,我区土地流转率已达75%以上,农业生产逐步向规模化、机械化等现代农业转变。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安排建设高标准农田。2020-2023年,我区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4年共投入财政资金7537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53万亩。通过持续多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区耕地质量和农田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区委区政府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做强我区特色农业产业,调整结构、整合项目、针对招商,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集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力推进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三、整治毛竹毁林扩鞭现象。区林业局将加强对毛竹毁林扩鞭现象的监督、制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造成林木毁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林地毁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区林业局资源站、林政股、推广中心等相关部门鼓励在毛竹林内套种阔叶树开展生态修复,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混交复层林。

  四、整治农村电线杆乱象。2021年以来,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通过立项改造、沟通协调、运维整治手段,处理农村杆线混乱约15.8公里,涉及电杆160余基。遗留部分杆线未拆除主要原因:一是电网改造期间部分旧电杆在农作物中间,与当地村委及农户协商待农作物收成后拆除,导致部分旧杆未拆除;二是广电、路灯、电信、联通“三线搭挂”在电力杆塔上,部分单位在时限内未配合迁移到新杆上,导致部分旧电杆未及时拆除。针对以上问题,供电公司将积极配合各乡镇及村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逐步拆除废旧电杆,计划于本年度完成所有经当地政府允许的废旧电杆拆除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电线杆建设,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今年以来分别在儒元村、溪口村、夏茂上碓村等地区杆路进行外迁改造。

  关于迁移田间电杆方面的要求,建议由当地乡镇牵头,合理规划,在提供新电力走廊的前提下合理有序迁移电杆。同时建议沙县城区及各乡镇在规划城市及乡镇建设时,提前规划、考虑电力线路走廊落址,力争在电力设施建设阶段即满足农户生产生活及城市、乡镇规划要求,并提高供电可靠性。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世炳

  联 系 人:廖盛水

  电话号码:0598-5821611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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