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5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3-06-10 08:46 来源:沙县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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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克汉、胡培灶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充实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沙县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办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你们提出的关于郑湖乡综合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手不足等问题,分析是比较客观的,提出的关于要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执法程序等建议有较强针对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提升落实,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一、增强综合执法队伍力量 

  1.调整增加编制。2022年11月,沙县区重新核定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编制。重新核定后,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编制数达到所在乡镇事业编制总数三分之一左右,郑湖乡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由原来的5名,调整增加至8名,进一步增强了综合执法队伍力量。 

  2.调整充实人员。一是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过渡阶段,由各乡镇将已经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划转到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二是由乡镇督促年轻、有责任心的干部参加乡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相关执法资格后安排到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三是根据乡镇空编情况,在安排招考计划时,优先考虑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招考,进一步充实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力量。 

  二、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1.规范执法程序。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沙政规〔2022〕1号)文件规定,区有关赋权部门及时指导郑湖乡综合执法大队制定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统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要求。 

  2.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9月,组织区应急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4个单位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业务骨干,针对相关赋权事项及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流程、执法文书格式应用、执法注意事项等方面实务操作进行授课,着力提升各乡镇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今后,区有关赋权部门将定期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进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和执法信息共享。 

  三、积极探索推进联合执法 

  1.整合执法力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由郑湖乡政府牵头,通过联系上级部门下派和协调区级部门现有派驻乡镇的公安派出所(森林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及林业工作总站分支机构林业站和片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方式,统筹各类执法资源,以解决执法工作力量不足问题。 

  2.完善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探索推进健全完善将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即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强化乡镇(街道)的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 

  四、落实执法改革工作保障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沙政规〔2022〕1号)文件规定,由区司法局和区财政局牵头落实乡镇执法装备保障工作,统一配备执法服装、车辆、证件、装备和标志标识等,同时将按上级部署要求落实好执法队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衷心感谢你们对沙县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关注。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王源云 

  联 系 人:林峰 

  电话号码:0598-5831115

 

 

    

  中共沙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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