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16号建议的函
黄明棋、鲍信杰、黄明仙、钟金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沙县官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规划》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对所提建议的办理概述
针对代表们所提建议,区领导高度重视,批示区发改局作为牵头单位落实。区发改局立即组织专人负责,于4月23日分别电函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协办单位,共同反复调查、专题研究,形成办理意见。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沙县官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由华电(沙县)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场踏勘与规划选址工作,于2022年7月完成项目选址规划报告,9月份填报三明市抽水蓄能站点摸排成果表,10月28日与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协议。省发改委已组织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项目进行审查筛选,首次由120名进入70名,第二轮筛选进入40名。
大洛镇官昌村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并汇交入库,大洛镇中洋村暂未编制村庄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大洛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需求,在严守生态底线的前提下,做好规划衔接工作,并配合做好项目预审与选址等前期服务。
沙县区领导及相关部门已多次拜访国家、省、市发改部门,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国家、省、市各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将沙县官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各级“十五五”规划。
领导署名:陈志超
联 系 人:朱军强
电话号码:182 59170874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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