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日期:2010-12-22 09: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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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掌握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县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县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1231,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要求,沙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沙县统计局将向社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地区生产总值情况

2008年末,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6.53亿元,较2004年增长83.9%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719个,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434个,增长33.8 %;产业活动单位2417个,增加580个,增长31.6%;个体经营户12977户,增加3032户,增长30.5%(详见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719

100.0

    企业法人

1046

60.9

    机关、事业单位法人

248

14.4

    社会团体法人

153

8.9

    其他法人

272

15.8

二、产业活动单位

2417

100.0

    企业

1315

54.4

    机关、事业单位

485

20.1

    社会团体

194

8.0

    其他

423

17.5

三、个体经营户

12977

100.0

第二产业

2232

17.2

第三产业

10745

82.8

 

2008年末,全县共有企业法人单位1046,2004年末相比,增加272个,增长35.1%。其中,国有企业27个,增加1个,增长3.8%;集体企业95个,减少32个,下降25.2%;股份合作企业11个,减少3个,下降21.4%;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80个,减少14个,下降14.9%;私营企业776个,增加307个,增长65.5%;其他内资企业14个,减少2个,下降12.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个,持平;外商投资企业16个,增加7个,增长77.8%(详见表2)。

 

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1046

100.0

  内资企业

1022

97.7

    国有企业

27

2.6

    集体企业

95

9.3

    股份合作企业

11

1.1

    联营企业

1

0.1

    有限责任公司

79

7.7

    股份有限公司

19

1.9

    私营企业

776

75.9

    其他企业

14

1.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0.8

  外商投资企业

16

1.5

 

2008年末,凤岗、虬江、青州的法人单位数分别是795个、294个和107个,占全县比重分别为46.2%17.1%、和6.2%,合计占69.5%。(详见表3

 

3  法人单位及产业单位分布

 

法人单位

产业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719

100.0

2417

100.0

凤岗街道

795

46.2

967

40.0

虬江街道

294

17.1

380

15.7

青州镇

107

6.2

179

7.4

夏茂镇

91

5.3

149

6.2

高砂镇

72

4.2

121

5.0

高桥镇

80

4.7

134

5.5

富口镇

109

6.3

160

6.6

大洛镇

54

3.1

96

4.0

南霞乡

30

1.7

63

2.6

南阳乡

31

1.8

58

2.4

郑湖乡

36

2.1

69

2.9

湖源乡

20

1.2

41

1.7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401个,占16.6%;批发和零售业310个,占12.8%;教育124个,占5.1%;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28个,占26.0%。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0.5%(详见表4)。

 

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个)

比重(%)

    

2417

100.0

  农、林、牧、渔业

11

0.5

  采矿业

29

1.2

  制造业

401

16.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3

7.2

  建筑业

38

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

2.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9

1.2

  批发和零售业

310

12.8

  住宿和餐饮业

21

0.9

  金融业

98

4.1

  房地产业

49

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0

3.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4

3.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

0.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9

1.2

  教育

124

5.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78

7.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

1.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28

26.0

  国际组织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160户,占47.47%;交通运输业2131户,占16.42%;工业1326户,占10.22%;住宿的餐饮业1007户,占7.76%;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70户,占7.47%(详见表5)。

5 个体经营户分行业情况

 

   

个体经营户

个数(户)

比重(%

1、工业

1326

10.22

2、建筑业

906

6.98

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31

16.42

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

0.10

5、批发和零售业

6160

47.47

6、住宿和餐饮业

1007

7.76

7、房地产业

10

0.08

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3

0.95

9、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70

7.47

10、教育

53

0.41

11、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95

0.73

1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3

1.41

               

12977

100.00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三、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数为99322人,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42500人,增长74.8%。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含个体经营户)为45006人,增加16286人,增长56.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含个体经营户)为54316人,增加26214人,增长93.3%。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47066人,占47.4%;个体经营人员52256人,占52.6%。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16184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34.4%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23390人,占49.7%;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897人,占12.5%;教育3917人,占8.3%;批发和零售业2768人,占5.9%;建筑业2264人,占4.8%(详见表6)。

6  单位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从业人员

()

 

(%)

  

47066

100.0

农、林、牧、渔业*

84

0.2

采矿业

710

1.5

制造业

23390

49.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74

4.6

建筑业

2264

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57

2.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56

0.3

批发和零售业

2768

5.9

住宿和餐饮业

588

1.2

金融业

324

0.7

房地产业

712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0

1.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830

1.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4

0.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14

0.7

教育

3917

8.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82

1.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5

0.5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897

12.5

*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的从业人员。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4%8.3%15.9%35.7%39.7%。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共8923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19.0%;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共5123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10.9%(详见表7)。

7  单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从业人数

(人)

比重

%

一、从业人员合计

47066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190

0.4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3921

8.3

具有大专学历人员

7505

15.9

具有高中学历人员

16786

35.7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18664

39.7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8923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700

7.8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3876

43.4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人员

4347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5123

高级技师

110

2.1

技师

556

10.9

高级工

1900

37.1

中级工

2557

49.9

 

四、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全县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1884335万元。其中,制造业为1119703万元,占59.42%;房地产业为211662万元,占11.23%;建筑业为153167万元,占8.13%(详见表8)。

 

8  企业资产行业分布

 

资产总额

(万元)

比重

(%)

1884335

100.0

采矿业

6871

0.36

制造业

1119703

59.4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8717

6.30

建筑业

153167

8.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423

0.5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381

0.18

批发和零售业

73476

3.90

住宿和餐饮业

3708

0.20

金融业

20336

1.08

房地产业

211662

11.2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5414

7.7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253

0.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977

0.6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431

0.12

教育

1201

0.0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48

0.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67

0.07

 

五、企业实收资本[4]

2008年末,全县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实收资本[5]总额为159729万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22975万元,占14.4%;集体资本10544万元,占6.6%;法人资本16272万元,占10.2%;个人资本104285万元,占65.3%;港澳台资本5031万元,占3.1%;外商资本622万元,占0.4%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其中包括: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3]从业人员:是指20081231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4]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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