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20-12-03 11:25 来源:沙县统计局
| | | |

沙县统计局

沙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23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8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201811号)和《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沙政〔201892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我县各级各部门和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在三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沙县统计局、沙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992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382个,增长53.0%;产业活动单位4548个,增加1119个,增长32.6%;个体经营户19460个,增长32.6%(详见表1)。

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992

100.0

    企业法人

2979

74.6

    机关、事业法人

340

8.5

    社会团体

201

5.1

其他法人

472

11.8

二、产业活动单位

4548

100.0

第二产业

979

21.5

第三产业

3569

78.5

三、个体经营户

19460

100.0

第二产业

1580

8.1

第三产业

17880

91.9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42个,占23.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77个,占14.5%;制造业577个,占14.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087个,占67.3%;住宿和餐饮业2085个,占10.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260个,占6.5%(详见表2)。

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3992

100.0

19460

100

采矿业

19

0.5

35

0.2

制造业

577

14.5

962

4.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1

4.0

1

0.005

建筑业

158

4.0

582

3.0

批发和零售业

942

23.6

13087

67.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1

3.0

423

2.2

住宿和餐饮业

46

1.2

2085

10.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0

4.0

89

0.5

金融业

12

0.3

 

 

房地产业

108

2.7

65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48

11.2

296

1.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4

3.9

67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

1.0

6

0.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8

1.5

1260

6.5

教育

140

3.5

61

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50

1.3

92

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6

1.9

314

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77

14.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979个,比2013年末增加1211个,增长40.7%。其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5%,私营企业占88.2%(详见表3)。

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2979

100.0

内资企业

2966

99.6

 国有企业

15

0.5

 集体企业

53

1.8

 股份合作企业

3

0.1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41

8.1

 股份有限公司

27

0.9

 私营企业

2627

88.2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0.3

外商投资企业

4

0.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0145人,比2013年末减少3855人,下降4.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7062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1710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8439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517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8284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9029人,占36.2%;建筑业21128人,占26.4%;批发和零售业5260人,占6.6%(详见表4)。

 

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80145

27062

采矿业

391

54

制造业

29029

103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47

370

建筑业

21128

4043

批发和零售业

5260

212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18

389

住宿和餐饮业

548

33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79

211

金融业

263

103

房地产业

1657

68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15

94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28

3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75

42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54

214

教育

5020

317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85

115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23

3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204

163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不含证监会、保监会和铁路部门的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1.7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4.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5.1%。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83.3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1.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8.1%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939.2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91.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8.4%(详见表5)。

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21.79

483.32

939.23

采矿业

1.06

0.52

8.46

制造业

229.02

108.48

766.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74

9.03

3.23

建筑业

75.68

36.43

84.46

批发和零售业

33.29

13.09

43.6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96

5.89

3.35

住宿和餐饮业

1.45

1.75

1.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1

0.45

1.00

金融业

60.69

51.54

2.45

房地产业

144.54

117.11

16.9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6.73

70.53

2.8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2.13

23.02

1.1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5.09

30.84

0.8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58

0.09

0.53

教育

12.84

1.62

0.44

卫生和社会工作

9.73

2.18

0.1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0

0.59

0.6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3.88

9.7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合计数未包含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铁路运输业的数据,这部分单位主要由金融部门和铁路部门普查,数据无法分解到县级。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57个,比2013年末增长17.5%;从业人员30667人,比2013年末下降20.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46个,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个,占1.1%;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个,占全部企业的0.1%;集体企业26个,占3.5%;私营企业647个,占86.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6%,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集体企业占1.2%,私营企业占75.9%(详见表6)。

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57

30667

内资企业

746

29793

  国有企业

1

0

  集体企业

26

353

  股份合作企业

1

8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57

3541

  股份有限公司

14

2610

  私营企业

647

23281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801

外商投资企业

3

7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9个,制造业57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1个,分别占2.5%76.2%21.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0%10.0%9.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3%,制造业占94.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4.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6%11.7%9.7%(详见表7)。

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57

3066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19

39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41

664

食品制造业

44

181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0

1048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23

2984

纺织服装、服饰业

7

8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

16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9

4472

家具制造业

12

720

造纸和纸制品业

20

262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4

63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9

22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3

2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6

3576

医药制造业

9

354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6

99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9

174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14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27

金属制品业

29

88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2

132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9

2349

汽车制造业

5

53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

87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

256

仪器仪表制造业

6

245

其他制造业

2

4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1

29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

8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4

91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

7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

2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6.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2%。负债合计118.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7.91亿元(详见表8)。

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46.82

118.03

777.9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06

0.52

8.46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5.04

3.26

9.26

食品制造业

11.38

5.95

52.3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1.39

7.95

29.29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6.74

3.21

51.85

纺织服装、服饰业

0.11

0.05

0.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15

0.13

0.0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3.66

5.31

100.13

家具制造业

4.51

1.47

34.79

造纸和纸制品业

45.50

12.86

32.2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55

1.04

23.3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63

0.20

8.7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12

0.09

1.3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1.45

12.49

105.01

医药制造业

2.37

0.80

10.43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99

2.00

36.8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52

11.71

49.3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13

2.82

22.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34

0.22

2.00

金属制品业

6.29

2.80

23.76

通用设备制造业

6.20

3.00

30.13

专用设备制造业

32.16

22.34

55.56

汽车制造业

3.34

0.98

13.2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89

4.30

29.9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49

0.17

9.23

仪器仪表制造业

2.00

0.61

12.59

其他制造业

0.10

 

0.1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48

2.37

20.4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49

0.35

1.8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36

2.85

2.3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05

0.82

0.5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33

5.36

0.34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9

9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万吨

9.01

亿米

2.85

钢材

万吨

35.46

水泥

万吨

117.91

硫酸(折100%

万吨

24.05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58个,从业人员2112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3.5%1.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58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6%,集体企业占1.3%,私营企业占8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98.4%(详见表10)。

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8

21128

内资企业

158

21128

   国有企业

1

0

   集体企业

2

19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2

312

   股份有限公司

1

0

   私营企业

132

20797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3.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4%,建筑安装业占4.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7.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3%,建筑安装业占0.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3%(详见表11)。

 

11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8

21128

房屋建筑业

68

18535

土木工程建筑业

37

2172

建筑安装业

7

151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6

27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6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55.6%。负债合计36.4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46亿元(详见表12)。

1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75.68

36.43

84.46

房屋建筑业

26.88

10.17

78.58

土木工程建筑业

43.25

21.33

5.30

建筑安装业

0.04

0.02

0.2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51

4.91

0.36

六、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942个,比2013年末增长62.1%;从业人员5260人,比2013年末增长12.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1.3%,零售业占48.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8.7%,零售业占41.3%(详见表1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14)。

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942

5260

批发业

483

308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7

23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2

37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6

23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8

3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8

8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67

110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74

648

 贸易经纪与代理

37

108

 其他批发业

44

268

零售业

459

2172

 综合零售

14

10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3

21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9

14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3

11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0

11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02

70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7

17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3

25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8

334

 

1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42

5260

内资企业

941

5252

 国有企业

5

36

 集体企业

16

162

 股份合作企业

1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50

620

 股份有限公司

6

68

 私营企业

862

4365

 其他企业

1

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8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29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8.8%。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10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7.0%;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4%。负债合计13.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65亿元(详见表15)。

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3.29

13.09

43.65

批发业

26.10

10.08

28.2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0.50

1.63

1.5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24

1.39

5.9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34

0.36

1.3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8

0.02

0.1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75

0.36

1.2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73

4.73

12.7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32

1.20

3.04

 贸易经纪与代理

0.21

0.05

0.34

 其他批发业

0.93

0.34

1.84

零售业

7.19

3.01

15.45

 综合零售

0.15

0.07

0.2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40

0.11

0.5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20

0.02

0.2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40

0.12

0.4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12

0.01

0.2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95

2.32

9.5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42

0.11

0.5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0.56

0.09

2.1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99

0.16

1.43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7个,从业人员174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8.3%35.6%(详见表16)。

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7

1746

道路运输业

79

1207

水上运输业

1

3

航空运输业

3

202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5

11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3

131

邮政业

6

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9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5。负债合计5.8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5亿元(详见表17)。

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0.95

5.89

3.35

道路运输业

3.24

1.72

2.57

水上运输业

0.00

0.00

0.01

航空运输业

44.38

2.75

0.11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69

1.00

0.4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58

0.43

0.15

邮政业

0.05

0.00

0.08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6个,比2013年末增长4.5%;从业人员548人,比2013年末下降61.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3.5%,餐饮业占56.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4.1%,餐饮业占35.9%(详见表18)。

1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6

548

住宿业

20

351

  旅游饭店

1

10

  一般旅馆

19

341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26

197

  正餐服务

17

140

  快餐服务

1

5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3

13

  其他餐饮业

5

39

注:其他住宿业包括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和其他住宿业。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4.3%,私营企业占95.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有限责任公司占0.4%,私营企业占99.6%(详见表19)。

 

 

 

1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6

548

内资企业

46

548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

2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44

546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74.1%。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76.9%;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3.3%。负债合计1.75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49亿元(详见表20)。

20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5

1.75

1.49

住宿业

1.21

1.68

1.22

  旅游饭店

0.15

0.01

0.02

  一般旅馆

1.06

1.67

1.2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0.24

0.07

0.27

  正餐服务

0.15

0.04

0.18

  快餐服务

0.01

0

0.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2

0.01

0.02

   其他餐饮业

0.06

0.02

0.06

注:其他住宿业包括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和其他住宿业。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9个,从业人员67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99.1(详见表21)。

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9

67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

1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5

17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2

49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4.4%,私营企业占95.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有限责任公司占4.7%,私营企业占95.0%(详见表22)。

2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9

679

内资企业

159

679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1

2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7

32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151

645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负债合计0.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详见表23)。

2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1

0.45

1.0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2

 

0.0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28

0.1

0.2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1

0.35

0.75

十、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08个,比2013年末增长56.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9个,物业管理企业2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0%55.6%88.9%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657人,比2013年末增长32.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99人,物业管理企业45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1%36.3%38.3%(详见表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44.5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7.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3.8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9.0%;物业管理企业0.36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2.2%;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1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负债合计117.1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95亿元(详见表25)。

2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8

1657

房地产开发经营

39

999

物业管理

28

458

房地产中介服务

34

159

房地产租赁经营

7

41

其他房地产业

 

 

2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4.54

117.10

16.95

房地产开发经营

143.86

116.95

16.40

物业管理

0.36

0.04

0.30

房地产中介服务

0.14

0.03

0.20

房地产租赁经营

0.18

0.08

0.05

其他房地产业

 

 

 

           

十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35个,从业人员232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1.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3.9%,商务服务业占96.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3.5%,商务服务业占96.5%(详见表26)。

2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35

2322

租赁业

17

81

商务服务业

418

22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其中,集体企业占8.3%,有限责任公司占9.9%,私营企业占80.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集体企业占0.6%,有限责任公司占10.9%,私营企业占87.1%(详见表27)。

2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35

2322

内资企业

435

2322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36

13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3

253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351

2023

   其他企业

5

3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5.0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9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4.2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12.7%。负债合计70.4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详见表28)。

28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5.00

70.43

2.88

租赁业

0.79

0.14

0.21

商务服务业

134.21

70.29

2.67

十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54个,从业人员112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9个,从业人员72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0.0%和下降15.9%(详见表29)。

2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9

720

研究和试验发展

3

73

专业技术服务业

55

35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1

29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其中,国有企业占1.7%,有限责任公司占14.3%,私营企业占82.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2.5%,有限责任公司占22.1%,私营企业占73.2%(详见表30)。

3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9

720

内资企业

119

720

   国有企业

2

18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7

159

   股份有限公司

2

16

   私营企业

98

527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2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6。负债合计22.6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6亿元(详见表31)。

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0.26

22.61

1.16

研究和试验发展

0.98

0.82

0.13

专业技术服务业

37.91

21.57

0.4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37

0.22

0.55

十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1个,比2013年末增长51.9%;从业人员875人,比2013年末增长52.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5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0%%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2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9。负债合计29.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84亿元,比2013年增长2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6亿元。

十四、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4个,从业人员43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5.9%5.1%(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4

434

居民服务业

20

19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1

146

其他服务业

13

9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其中,集体企业占1.9%,有限责任公司占3.7%,私营企业占94.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集体企业占2.1%,有限责任公司占1.4%,私营企业占96.5%(详见表33)。

3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4

434

内资企业

54

434

   国有企业

0

 

   集体企业

1

9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

6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51

419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48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5.9%。负债合计0.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3亿元(详见表34)。

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48

0.08

0.53

居民服务业

0.20

0.02

0.1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23

0.05

0.24

其他服务业

0.05

0.01

0.11

十五、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40个,从业人员502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8%16.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3个,比2013年末下降1.9%;从业人员4518人,比2013年末增长10.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45亿元,比2013年增长1.6。负债合计0.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39亿元,比2013年增长1.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66亿元。

十六、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0个,比2013年末增长38.9%;从业人员1585人,比2013年末增长39.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9个,比2013年末增长30.0%,从业人员1401人,比2013年末增长29.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5。负债合计0.0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5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2亿元。

十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76个,从业人员62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7%31.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8个,从业人员51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6.8%5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4。负债合计0.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7亿元。

十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77个,从业人员5204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4%33.3%。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75亿元。

十九、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5%。其中,新材料产业11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7%;节能环保产业10个,占33.3%;高端装备制造业4个,占13.3%;生物产业3个,占10.0%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比2013年末增长1.3倍。全年专利申请量12件,比2013年增长5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件。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1个,比2013年增长10.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570人年,比2013年下降0.5%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35亿元,比2013年增长80.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0.3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3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0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121%135.3%;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9.2%,比2013年提高1.8个百分点。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01个,从业人员2916人,比2013年末增长16.2%;资产总计17.9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1.5%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47个,从业人员2707人,比2013年末增长7.8%;资产总计17.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7.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86亿元,比2013年增长70.1%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54个,从业人员209人,资产总计0.30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27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金融业主要由金融部门普查,数据暂无分解到县级。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5]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6]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7]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8]按照数据发布格式的规范要求,公报表格中没有、未掌握该指标数据或不足小数位的数据,统一用“空格”表示。对出现只有一个单位的分组数据,根据统计法第25条,相关指标数据用“空格”表示。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