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明委农办〔202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综合实际情况,以及我区民政局《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沙民规〔2025〕1号)文件中的城乡低保标准为10464元/年·人,现根据低保标准确定2025年我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为10464元/年·人,今后我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随区城乡低保标准变动而变动。
该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为抓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按照“日汇总、周核实”工作机制,对存在困难的农村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规模性返贫底线;要及时调整每月预警筛查范围,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做到应纳尽纳。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的,可按照边缘从宽的原则,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生活;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公布2025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同时将相关工作政策传达至乡、村基层干部,充分利用上门入户、乡村宣传栏、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工作政策,提升农村居民的知晓率。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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