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沙委农组〔2026〕1号),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各乡(镇、街道)申报工作指南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优先培育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镇村。计划安排示范创建资金1616万元,用于第三批示范创建富口镇、长红村、大基村、姜后村与第四批示范创建茶坪村、郑湖村项目建设,资金重点用于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
(二)支持“两镇两带多点”乡村振兴建设。计划安排区本级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市级重点培育村水美村、俞邦村;约400万元用于支持夏茂镇、富口镇、全区干道沿线村、特色亮点村、脱贫摘帽村、薄弱村及偏远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公共基础设施等。
二、申报流程
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对符合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审核和筛选、汇总后,按批次向区委乡村振兴办申报。
附件:沙县区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
中共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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