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雨露计划”资金补助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中2025年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安排,对我区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
经过各乡(镇、街道)摸底上报汇总并经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比对及学籍证明,全区共有4人确认为扶持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7月7日至7月16日,如有异议,请与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822252,或拨打监督电话:12317。
附件:2025年三明市沙县区“雨露计划”资金补助名单(第二批)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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