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沙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沙政办〔2013〕67号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沙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邱华英(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邓声豪(县农业局局长)
肖桂玲(县卫生局局长)
黄祖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陈功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辅春(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峰云(县经贸局副书记、纪委书记)
罗良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启柳(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水泉(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芳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庸兴(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维秋(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爱国(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加植(县卫生局副局长)
罗异湘(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寿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加植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做好有关工作,收集、汇总、报送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信息,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牵头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工作,开展抗病毒药物等医药用品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品种、数量;组织疫情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加强学生、教职工防控知识宣传。
县经贸局:负责制定承储企业落实抗病毒药物等医药用品专项储备任务,做好调运准备等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相关隔离措施等工作。
县民政局: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做好感染者遗体处理过程中的消毒防护,按就地就近原则,及时火化遗体。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开展抗病毒药物储备及禽流感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疫情处置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交通运输协调,制定防控物资优先运输方案等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开展疫情监测与处置,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工作,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提高防护能力;与卫生、林业部门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组织动物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稳定养殖业生产。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卫生、农业部门;制止违法捕抓陆生野生动物。
县工商局:负责活禽及禽类产品集中交易的市场监管,加强市场巡查,保障市场场所卫生,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药械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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