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三明市沙县区养老服务领域多元融合发展改革工作组关于印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6-09 15:16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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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沙县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上吴健成书记的讲话精神,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多元融合改革发展,重点围绕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需求,推动我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本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各方联动的基本原则。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新型模式,逐步建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服务队伍更加壮大、监管体系更加有效的总体发展目标。

  二、目标任务

  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任务。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确定富口镇作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小镇,其他乡(镇、街道)选定老年人口居住较集中且建有农村幸福院、具备开办长者食堂等各方面条件的1个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力争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养老示范作用。

  三、工作举措

  ㈠推行智慧居家养老服务

  1.建立线上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拨打“8812349”24小时服务热线订购“订单式”养老服务项目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针对60周岁以上的特困户、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革命优抚、低收入家庭、计生特殊家庭以及80周岁以上等“七类”特定群体,提供无偿服务。对其余社会老年人实行有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情感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

  2.建立线下养老服务队伍。设立村(社区)助老员岗位,组建一支村级助老服务员,按照“钱由财政部门来出,事由民政部门来办,人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来用”的模式,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按照“就地招聘,就近服务”原则组织实施,根据《三明市沙县区农村助老员管理办法(试行)》。村(社区)助老员响应线上智慧服务中心平台接收到的紧急求救信号及服务需求,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助老服务员通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人员薪酬由基本底薪+服务项目派件计算两部分组成。其中,辖区村(社区)里”七类”特定群体30个以下的基本底薪400元/月;30-50个的基本底薪600元/月;50个以上的底薪800元/月。并负责本村辖区内老人的建档,每三日上门巡访一次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农村幸福院或者老人活动中心日常管理。村级助老员负责为“七类”特定群体之外的老人提供服务按市场价收费。

  3.积极推动“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全区老人在养老服务平台线上下单之后,养老机构线下服务组织应及时做好线下实体服务,给老年人提供优质、实惠、安全的服务。

  ㈡推广长者食堂提供助餐服务

  1.集镇长者食堂怎么做

  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整合现有资源,可依托有证照的餐饮店联合开办,或者结合集镇敬老院食堂开办,或者引入乡镇爱心企业家捐资独办等方式开办集镇长者食,提供午、晚两餐。各乡(镇、街道)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利用各种资源,探索可持续的长者助餐服务。

  2.村级长者食堂怎么做

  村(社区)以农村幸福院为依托配备长者食堂或助餐点,提供午餐服务,实现用餐服务全覆盖。其中,邻近村(社区)助餐点日常用餐人数需达10人以上方可送餐;提倡邻里互助餐模式,有供餐条件的邻居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帮扶,政府予以一定的补助。

  3.长者食堂的经费筹集办法

  长者餐厅原则上为沙县区户籍60周岁以上长者提供服务,采取“政府补一点、慈善助一点、义工帮一点、运营商让一点、个人掏一点”的模式,建设长者食堂。自助式运营长者食堂餐费按就餐人数政府每人补贴2元标准实施;由机构运营的长者食堂餐费按就餐人数除政府补贴给每人的2元标准外,增补机构运营补贴按用餐人数每人每餐1元标准予以补贴。

  ㈢创新“农村幸福院+乐龄学堂”模式

  1.农村幸福院+乐龄学堂模式怎么做

  创新“农村幸福院+乐龄学堂”模式,建立农村居家互助养老“三圈”机制。⒈共创生活圈。采用“政府支持一点,社会捐助一点,老人自费一点”的方式,老人抱团养老,互助养老。⒉共享服务圈。在幸福院内,通过整合资源开展日常就诊、便民代办等服务。在幸福院外,推行订单式服务,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老人开展关心关爱服务。⒊共筑朋友圈。幸福院搭好舞台,老人施展才艺,推广艺术创意享老,构建温馨和谐的氛围。

  2.农村幸福院如何办乐龄学堂

  在农村幸福院开办乐龄学堂,将乐龄学堂与基础党建相结合、与村(社区)民夜谈会制度相结合、与乡村治理相结合、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以及与老年教育办学体系相融合提升乐龄学堂的办学质量。充分利用农村幸福院、老人活动中心等场所,多部门间融合现有资源,培育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面向老年人开展常态化培训、娱乐、学习和服务,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精神娱乐需求。

  3.农村幸福院运营经费的筹集办法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区加强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21〕23号)文件。农村幸福院普通类运营每年补助运营资金5000元;开办乐龄学堂类运营,有开展助餐活动的每年运营补助资金5000元+每人次餐补3元(以老人缴纳餐费人数为准),未开展供餐活动的每年补助运营资金8000元;开办长者食堂类,每年补助运营资金5000元+每人次餐补2元(以老人缴纳餐费人数为准)。

  ㈣富口镇先行先试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富口镇中心卫生院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特别针对“七类”特定群体,通过系统数据监测老人健康情况,开展等同扶贫建档家庭签约服务内容和待遇,实现老有所医目标。结合乐龄学堂活动,每月开展慢性病健康管理讲座,培养老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在机构养老方面,敬老院配备医疗基础检查设备和急救药品,卫生院医务人员定期到院内巡诊为老人做基础健康检查。通过以上措施,建立老人健康档案,形成紧急救助、大病转诊、送医上门等多层级的老人健康保障服务体系。其他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在富口镇医养结合服务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四、实施步骤

  ㈠全面摸底建档。各村(社区)要全面摸排本村辖区内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开展信息初步采集、逐一上门登记并做好能力状况评估,根据其居住情况、健康状况以及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需求建立档案。

  ㈡建立村级助老员队伍。助老员队伍首次由各村(社区)推荐合适人员报名,由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业务培训、试用期满且考评合格列入助老员管理。

  ㈢组织推进实施。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组织实施,长者食堂助餐点开办以及农村幸福院和乐龄学堂的提质增效。

  五、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分别相应成立农村养老服务创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专班人员,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质量和限时要求。

  ㈡强化考核应用。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纳入乡(镇、街道)对村(社区)“乡村振兴”考核内容,每月一督查。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区民政及养老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三明市沙县区养老服务领域多元融合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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