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制定过程

日期:2024-04-18 08:40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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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区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初稿。2024年1月16日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水利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起草文件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再次接收采纳3条意见建议。3月1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合法性审核,4月12日经区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印发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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