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有效期的通知》制定过程

日期:2025-04-05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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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2025年2月19日起草了《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延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有效期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5〕5号)上报区政府;2025年2月24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5年3月7日下午经2025年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5年3月27日经区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最终印发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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