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产出剩余砂石处置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2025年4月初,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三明市沙县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产出剩余砂石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初稿,并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各乡镇(街道)、区财政局、公安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沙县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收到区财政局和区应急局的意见反馈,已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5月19日至6月19日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挂网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意见反馈。公示结束后报送区司法和市监部门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于2025年7月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未收到异议反馈。7月初,区自然资源局按照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24日,区政府召开关于研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产出剩余砂石处置工作方案有关问题专题会议,会上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初步审议,并根据专题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方案(送审稿)》。2025年8月13日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5年8月23日经领导审签同意后最终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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