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通知》制定过程
1.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文件起草工作,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研究讨论文件内容,确保文件在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2.起草前,相关部门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实地调研区殡葬服务中心的运营情况,了解现有殡葬服务费用构成及群众负担情况;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社会公众对扩大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对拟定政策的预期效果进行分析,预计政策实施后将有效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同时,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如对区财政支出的影响等,并研究了相关政策之间的协同衔接问题,确保新政策与现有殡葬管理规定等相互协调。
3.一是部门内部征求意见:2025年8月18日,通过OA系统向区直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二是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7月25日至8月25日,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4.2025年8月22日,该文件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司法局对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未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仅提出了一些文字表述方面的修改建议,起草部门均已按照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5.2025年8月21日,区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廖善健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三明市沙县区户籍人口基本殡葬服务费有关事项,原则上同意区民政局提交的《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通知》。后续由区民政局将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5年8月26日,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通知(送审稿)》。会议上,各参会单位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原则同意该通知,区民政局根据会上讨论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9月16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同意,最终由区政府行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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