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地震应急预案》制定过程

日期:2025-10-09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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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起草单位情况。该预案由区工信科技局牵头起草,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工作部、政法委、台办,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国动办、城管局、供销社、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局、团区委、红十字会、融媒体中心、文旅集团、人武部、沙县生态环境局、气象局、通信配套办、水文局、金融监管支局、中国电信沙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沙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沙县分公司、中国铁塔沙县分公司、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南昌铁路局三明北站、三明机场公司等单位参与制定。

  2.评估论证。邀请市地震局、区应急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等专业人员参加《三明市沙县区地震应急预案》评审会,经讨论、评议,形成评审意见。经评估论证,该预案健全了沙县区抗震救灾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突发地震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3.征求意见情况。2025年8月28日至9月2日(第一轮)、2025年9月10日至9月12日(第二轮)通过OA向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等有关涉及单位征求意见;2025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9月19日召开三明市沙县区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会议,区委宣传部、人武部,区政府办等23个主要部门参加会议。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区工信科技局充分吸纳,如建议“网信办”不单列,并入区委宣传部,增加融媒体中心,将“供气设施”修改为“燃气设施”等,充分吸纳有关意见建议后,形成了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4.合法性审查。2025年9月18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司法局对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未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并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按规定注明有效期、统编规字号,印发后需主动公开等注意事项。

  5.集体审议讨论及文件签署。2025年9月22日,《预案(送审稿)》经区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9月×日经区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最终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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