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情况。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文件起草工作,区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研究讨论文件内容。
2.评估论证。文件起草前,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我区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机构,了解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市场情况。2025年8月29日,前往福州参加省民政厅、财政厅组织的“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方案后,又前往市民政局作汇报交流。2025年10月14日,区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廖善健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残联等部门专题研究沙县区开展“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有关问题,原则上同意区民政局提交的《关于沙县区开展“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续由区民政局将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研究评估,该方案能够推进我区“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发展,能够较好满足沙县区老年人及婴幼儿居家照护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3.征求意见情况。一是部门内部征求意见:2025年10月13日,通过OA系统向区直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二是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4.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10月24日,该文件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司法局对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未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仅提出了一些文字表述方面的修改建议,起草部门均已按照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5年10月27日,该文件送审稿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后认为,该文件不妨碍有关行业经营者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仅提出了一些文字表述方面的修改建议,起草部门均已按照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5.集体审议讨论及文件签署。2025年11月4日,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沙县区开展“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送审稿)》。会议上,各参会单位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原则同意该通知,区民政局根据会上讨论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11月18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同意,最终行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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