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沙县区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制定过程

日期:2026-02-25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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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市级“共有产权”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由区住建局牵头起草。2026年1月1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研究调整沙县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内容有关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2026年1月4日至2月3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2026年2月4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发文期间还征求了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发集团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未收到意见反馈。2026年2月5日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6年2月12日经区领导审签同意后,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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