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过程

日期:2026-03-25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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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鉴周边县(市、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由区住建局牵头起草。在文稿起草过程中,2026年3月9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达成一致意见;2026年3月3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区国投公司、城发集团、园区建发集团等公司以及区政府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在会上征求了相关公司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未收到意见反馈;2026年2月6日至3月7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2026年3月3日,通过OA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未收到意见反馈。2026年3月,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6年3月13日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6年3月16日经区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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