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期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 若干措施》制定过程

日期:2026-06-18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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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起草单位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文件起草工作,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研究讨论文件内容。

  2.评估论证。文件起草前,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我区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种粮大户,了解粮油生产情况和短板。2026年5月13日,区政府副区长熊纬辉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十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区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专题研究“十五五”期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若干措施有关问题,原则上同意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续由区农业农村局将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研究评估,该措施能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各类主体种植粮油积极性,推动我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3.征求意见情况。一是部门内部征求意见,2026年4月8日,通过OA系统向区直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充分吸纳收到的反馈意见。二是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4月8日至5月8日,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4.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6年5月27日,该文件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司法局对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未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提出文件签发后应及时公布和备案等意见。2026年5月26日,该文件送审稿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后认为,该文件不妨碍有关行业经营者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起草部门均已按照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5.集体审议讨论及文件签署。2026年6月1日,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十五五”期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若干措施(送审稿)》。会议上,各参会单位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原则同意该通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会上讨论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26年6月11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同意,最终行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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